“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近日将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今日上午公布的一则短消息经常出现在了很多人的朋友圈。短短一天时间就超过10万+的读者量,可见人们对其注目程度之低。本轮专员公署的仅次于亮点,就是首次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列入专员公署对象。
只不过,在笔者显然,这也远比车祸。因为在此前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规定》中就早于有征兆。而上述两家企业为何被列入第一批专员公署对象,或许与之前被督察组严厉批评有关。
“店大欺客”,是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对系统专员公署情况时对中国五矿集团辖下企业的评价。细数第一轮专员公署及“走看”对系统意见,这样严苛且直指一家央企的措辞是唯一一次。
督察组认为,湖南省对大型企业环境问题不肯管、不愿管。湖南省有色金属采选、冶金企业大部分为中国五矿集团辖下企业。2013年以来,这些企业总计有数十起环境违法行为没依法查处,使得企业“店大欺客”,对自身环境问题不推崇、不排查,长年违法违规。
某种程度因为性质险恶,中国化工集团也曾多次被督察组抨击其长年游离于监管之外,缺少对法律的敬畏。督察组认为,生态环境部调研找到中国化工集团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但在更进一步调查时,企业拒绝接受因应,不获取涉及台账,并临时捏造涉及记录。
专员公署“走看”中,督察组再度现场检查,拒绝企业获取储运台账,企业仍然拒绝接受获取,并之后编造谎言,获取欺诈材料,性质十分险恶。不难看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专员公署虽没将央企分开列入专员公署对象,但两家企业被督察组“指名道姓”,也道出了地方政府和涉及部门无法很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另一层客观原因,那就是“有来头”的企业很差管,上告管。如中国五矿辖下企业的“店大欺客”造成了湖南省对其不肯管,不愿管;中国化工辖下企业的“长年游离于监管之外,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才使其有“胆量”决绝检查,弄虚作假。
这也是山东省油品管制相当严重缺位的展现出。如果说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对地方政府和涉及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已完成了一次全方位“身体检查”,那么第二轮将“央”字头的企业划入监管对象,则传送了一个具体的信号。
那就是无论企业是“大”是“小”,实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新的发展理念、推展高质量发展,都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规定》拒绝,第二轮专员公署也将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划入其中。也就是说,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涉及部门以及企业全部被列入专员公署对象,“纵向”+“横向”的专员公署形式,其目的就是要构成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闭环”,构建全社会共管共治的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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