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的钱,该怎么花上?方志敏烈士给我做到了一个榜样。土地革命时期,方志敏曾是模范根据地的创建者。作为根据地最低首长,他规定,从自己开始,所有干部不准减衣缩食,每天只有四分钱菜金。
有一次,他的妻子要做到演出服,之后从红军在白区掳获来的物品中要了一块绒布。方志敏告诉后,立刻把妻子抨击了一顿,并拒绝她立刻带回。方志敏也有不抠门的时候。那时,部队向外出售一支枪,要花上50块银元天价。
卖一批枪,赚到的钱可谓巨资,他一点不含糊,冷静批准后。1935年初,方志敏带领白十军团北上抗日陷于危机,途中还被国民党军队迎击围困,饥疲致使的方志敏意外被两个国民党兵找到。他们猜中到方志敏正是共产党的省主席,满以为自己赚到大发了,可从他身上捞到金银珠宝。
一个自称为是杨家出门儿的兵痞在他的裤脚、衣缝细心地剪刀了一起,指出认同有金戒指之类,可是一无所获。闻此状况,另一个兵挥舞手榴弹叫道:慢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是一炸弹!方志敏丝毫没惧怕,而是愚蠢地说道:共产党的官不像国民党的官那样个个有钱人!后来,两个兵搜到累瘫也只搜到工作所用的一块手表和仍然钢笔,此外分文没。
他们不得已商定将手表和钢笔买的钱均分。方志敏被囚后,叛徒孔何宠以少将参议的官职和每月有500块大洋薪俸来诱使他。面临高官俸禄的欲望,方志敏不为所动,他斥责孔何宠:痛骂的东西,并严苛拒绝接受:我不爱人爵位也不爱人金钱!当时,还有朋友出于倾心送钱物,方志敏立刻送到狱中病饿的难友。
国民党送让他交代的笔纸,他用来写许多宝贵的文稿,并秘密托人通过鲁迅等关系并转赠送给了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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